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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機車行經路口未減速、一般道路 速限 容許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

涉嫌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在[問題] 交通事故賠償事宜- 看板LAW

作者[問題] 交通事故賠償事宜
標題f70521 (AJORK)
時間2013-06-04 06:09:19 UTC


今年二月我騎機車在青田街5巷口與小客車發生事故,
事故當下我有受傷,於是對方連絡警察並請救護車載我到醫院治療,
傷勢並不嚴重,僅僅是幾處挫傷而已,
但也開了診斷證明及驗傷診斷證明書,
對方表示會請保險員和我聯絡,並交由保險員處理後續事宜,
希望能夠和解不要上法院。

初步分析研判如下

001 自用小客車

初步分析可能肇事原因
1.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使人受傷。
3.涉嫌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做隨時停車之準備。

002 普通重型機車

初步分析可能肇事原因
1.涉嫌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做隨時停車之準備。

我車損部分大概花費一萬左右,
人沒什麼大礙,頂多幾百塊醫療費用及兩天無法上班的薪資損失,
保險員中間有打來詢問修車的車行位置,
並到車行自行取走報價單及收據,
之後再也沒有聯絡過我,
我五月有打去保險公司詢問處理進度,但他剛好休假,
我留下案號及聯絡方式,但他還是沒有跟我聯絡。

五月底我直接打給對方,並表示對方的保險員遲遲沒有與我聯絡,
是不是請對方出面請保險員主動聯絡我,(這個保險員實在很大牌)
對方也很有誠意的表示會儘速處理。

昨天保險員與我聯絡了,
他說可能他把我的電話記錯了,所以一直聯絡不上我,(怎麼可能?)
然後說對方的車損保險公司已經理賠14~16萬給對方了,(和LEXUS擦撞壓力也太大)
他看了肇事責任判定認為我要付三成的責任,
所以即使賠償我車損和醫療費用,保險公司還是會向我求償14~16萬的三成,
就是跟我說我拿不到錢還要倒賠,叫我算了當作沒發生。

我打算接下來先申請調解,
也許對方願意親自和解,
如果調解不成就提過失傷害告訴。

我想問的是,

肇事責任歸屬的判定,依照分析研判表該如何計算百分比?

然後對方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的權利到底是什麼條件下會成立?
這樣開名車又保全險的人根本就是人間凶器啊!
我和你擦撞,賠給你的醫藥費只夠修我的一個後照鏡。

然後我接下來的處理程序合理吧?希望能得到一些建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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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5.16.130

→ alawyer:建議考慮提過失傷害告訴。如有疑義,建議找律師協助。 06/04 06:44
→ iscu:照過失比例很合理阿...民事方面它車損15,你車損算2萬好了 06/04 06:59
→ iscu:假設你是3成 那就是你要負擔 (15+2)*0.3 = 5.1 對方就是11.9 06/04 07:00
→ iscu:至於刑事方面 板上搜尋一下車禍...資訊非常充足 06/04 07:02
→ MooZic:雙方保險公司會河蟹掉的,加上交通隊的紀錄如過半出你也有份 06/04 08:37
→ MooZic:他們更可以正大光明的河蟹掉~~ 06/04 08:38
→ MooZic:半出=>判出 ... (比例問題) 06/04 08:39
→ maniaque:機車有沒有三成都是問題吧..... 06/04 12:41
→ maniaque:你能做的大概就是以刑逼民,民事可以和解,刑事是你專有 06/04 12:42
→ maniaque:的籌碼, 06/04 12:43
→ sneak: 機車有沒有三成都是問題 https://muxiv.com 11/07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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