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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避難室兼停車場公設、防空避難室產權、防空避難室解釋函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

防空避難室兼停車場公設在Re: [新聞] 花敬群:停車場、車道擬不計入公設- 看板home-sale

作者Re: [新聞] 花敬群:停車場、車道擬不計入公設
標題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時間2021-03-30 13:21:47 UTC


可以參考我的舊文
#1U-42sdd (home-sale)

之前車位大小的問題有很多討論,現行問題在於車道怎麼規範沒有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建商
可以利用車道劃入車位或是劃入公設的方式,自由調整公設比,藉此欺瞞消費者


新制度對於原本沒有拿車道去公設灌水的案子,根本沒有變化,因為車道的面積是登記在車
位上,對於有買車位沒買車位的住戶,有影響嗎?沒有啊,那為什麼新制度會有問題??不
就是建商偷車道面積來騙錢,才會衍生後續的分配問題

停車場與車道不計公設坪數,不見得所有住戶就不能持分,明明就有其他的解法,為啥一定
就是得選全部車道灌到車位持有者,然後沒車位的沒人權這種解法。該怎麼分配讓政府和建
商去煩惱,最後的結果大概還是會跟現在一樣,每個人依然可以自由使用地下室的道路


車位會不會因此暴漲是另一個議題,因為全數的成本轉移給沒車位的住戶有困難,只要部分
轉移就可以讓車位價格暴漲,可以預期大概15%以上跑不掉,這些成本建商也不可能自己吞
,後續市場怎麼變化,滿值得期待的。但車道問題說了一兩年,居然有真的要解決的一天,
不容易啊

--
Sent from my 小小研究員

PiTT // PHJCI

--



只能解決建商亂灌水的問題,住戶間權益分配與建商怎麼銷售是另一個議題

權狀都有列,但是不可能列出例如你常有交誼廳1/200的面積,一共幾坪這種寫法,不然權
狀可能一本書那麼厚還寫不完


空地算是公設沒問題啊,不管是空地機房,最後都是公設共同持分

項目太多了,權狀會變太複雜吧,直接把現在有問題的車道畫出去比較簡單

現在的大樓就有一堆住戶是沒有持分車道的,改制度之後,只是持有車位住戶的帳面坪數會
減少,其餘都不變,現在沒問題為什麼改個數字就有問題?


高雄一坪大概20萬,車位10坪200萬左右,基本上沒有誰佔誰便宜的問題,房價很貴的縣市
,才有修法後車位價格的問題

如果建商沒有偷車道的坪數,現行的大樓就有住戶沒有持有車道面積啊,現在沒問題為啥改
制度會有問題
成本利潤沒有很清楚,不然現在為啥上面上的停車位坪數會有5-10坪這麼大的落差,跨不同
案子怎麼比較等等的,改制度後大家都不能拿車道灌公設或是修飾公設比,比較基準一致才
不會造成混亂

→ gn01705529: 會不會變成有買車位一個總價沒買一個總價 03/30 13:31
推 KrisNYC: 看完你的文 我覺得大概率還是解不了03/30 13:31
→ gn01705529: 然後正常人都會選擇加錢買 03/30 13:31
推 azlbf: 要怎麼分其實都沒關係 但應列出所有公設讓你知道你到底持有03/30 13:43
→ azlbf: 了什麼03/30 13:43
→ aesdu: 地下防空室就公設啊,沒啥好說的。03/30 14:15
推 Anyotw: 現在也列出來了啊。還是你的意思是要寫入權狀,這我都好03/30 14:19
推 KrisNYC: 他意思是有的在圖上是機房 但其實那個機電掛在天花板03/30 14:21
→ KrisNYC: 底下還是空地的被拿來當公設計價了03/30 14:21
噓 Barolo: 什麼叫亂灌水?03/30 14:39
→ IBIZA: 非專用部分登記坪數就是亂源03/30 15:17
→ IBIZA: 早就說了, 公設應該登記項目而不是坪數03/30 15:17
→ IBIZA: 這樣也不會有車道能不能用的問題 03/30 15:18
推 aesdu: 其實就不要用或臨時付費使用就好了03/30 15:35
推 s26492755: 那如果有攤地下室的住戶不願意讓人使用呢03/30 15:37
推 aesdu: 沒付錢的老是覬覦使用付費者的產權本來就怪怪的03/30 15:38
→ aesdu: 吃人豆腐還自我感覺良好03/30 15:38
→ IBIZA: 好啊 車位用一般公設的價格買下來 那沒買車位的就不要用03/30 16:27
→ IBIZA: 如果12坪車位的話, 台北市大樓大概一千萬吧 03/30 16:27
→ IBIZA: 你以為現在的車位價格能支持買的坪數嗎?03/30 16:27
→ IBIZA: 事實上車位買的是使用權, 有坪數本來就很奇怪 03/30 16:28
推 aesdu: 可是建商不會這樣做,只會用總價論,結果就是搬石頭砸自己03/30 16:29
→ IBIZA: 事實上 車位能分配到這麼多坪數才是吃樓上住戶的豆腐 03/30 16:29
→ aesdu: 的腳。03/30 16:29
→ IBIZA: 車位能賣這個價格 是因為這些車位是來自一般樓板的法定或03/30 16:30
→ IBIZA: 獎勵03/30 16:30
→ IBIZA: @原po, 你把車位畫出去, 就會衍生沒有車位的人可不可以用03/30 16:30
→ IBIZA: 車道的問題03/30 16:31
→ IBIZA: 這不只是自己上下車, 還包括社區車輛, 例如垃圾清運車03/30 16:31
推 aesdu: 並不是,那只是個使用權而已。03/30 16:31
→ IBIZA: 沒錯 車位其實只是使用權, 但允許登記坪數的方式, 讓人03/30 16:32
→ IBIZA: 覺得是產權03/30 16:32
→ aesdu: 實際上是地下防空室兼停車使用。03/30 16:32
→ IBIZA: 車位登記坪數徒增爭議而已, 應該只登記使用權就好 03/30 16:32
→ IBIZA: 事實上公設都應該這樣處理 就不會有同一個空間不能登記給03/30 16:33
→ IBIZA: 兩組人的問題03/30 16:33
→ IBIZA: 像防空避難室兼停車, 你不登記給沒車位的住戶也不對啊 03/30 16:33
→ sagarain: 跟發包一樣拆項目 成本利潤很清楚 不用拘泥坪數 03/30 16:34
→ IBIZA: 只要公設還登記坪數 就會有這種問題03/30 16:34
→ IBIZA: 就不是產權的東西 卻要登記坪數 有些還有土地03/30 16:35
→ sagarain: 水電那根管子難道要一節一節算 沒道理03/30 16:35
→ IBIZA: 根本莫名其妙03/30 16:35
推 aesdu: 產權本就該分給所有住戶,因為是防空室。03/30 16:35
→ sagarain: 硬要算坪數只是把自己套在框裡03/30 16:36
→ IBIZA: 總之 專用部分登記給個人 公設登記給社區/大樓 使用權就登03/30 16:36
→ IBIZA: 記使用權 這樣才合理03/30 16:36
→ aesdu: 所有社區/大樓要成立法人喔?XD03/30 16:42
→ aesdu: 那就開收高額使用費了~ 03/30 16:44
→ IBIZA: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實施之後, 理論上都應該有, 不然也有管理 03/30 16:46
→ IBIZA: 人, 難產的頂多就是不管理03/30 16:46
→ IBIZA: 現在公設就已經有收管理費了03/30 16:46
→ IBIZA: 要收多高, 管委會自己決定 03/30 16:46
→ aesdu: 管委會=法人?03/30 17:22
→ aesdu: 不管理已經是最慘了,還叫頂多? 03/30 17:22
→ abyssa1: 不然容積跟建物分開?車位不吃容積就是只有建物成本 03/30 22:21
→ abyssa1: 主建物貴是貴在容積 車位跟公設一坪20萬就頂天了 03/30 22:22
→ abyssa1: 有土地的真的很混亂 可以買地下室持分土地拼都更 03/30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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