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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公告 · 一、人行道寬度依行人交通量決定,其供人行之淨寬不得小於一點五公尺。 · 二、人行道允許腳踏自行車通行者,其設計不得有礙行人通行。 · 三、縱向坡度不得大於百分 ...

市 區 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第 16 條在法規名稱: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的討論與評價

市區道路 人行道設計規定如下: 一、人行道寬度依行人交通量決定,其供人行之淨寬不得小於一點五公尺。但道路寬度十二公尺以下者,其淨寬不得小於一點二公尺,如受限於道路 ...

市 區 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第 16 條在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的討論與評價

道路 寬度未. 第十六條市區道路人行道. 設計規定如下:. 一、人行道寬度依行人交. 通量決定,其供人行. 之淨寬不得小於一點. 五公尺。但受限於道. 一、城鄉地區或早期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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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 條市區道路 人行道設計規定如下: 一、人行道寬度依行人交通量決定,其供人行之淨寬不得小於一點五公尺。道路寬度未達十二公尺者,其淨寬應達一點二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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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第16條第1款規定:「人行道寬度依行人交通量決定,其供人行之淨寬不得小於1.5公尺。但受限於道路現況,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可者,其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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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表示,依「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第16條第1款現行規定,人行道寬度依行人交通量決定,其供人行之淨寬不得小於1.5公尺;但受限於道路現況,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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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於人行道通行. 最小淨高度宜有. 一致性之規定,爰. 本節第1 點及第2. 點酌作文字修. 正,並修正第3 點. 人行通道側邊高. 度0.6 至2.1 公尺. 間不得有0.1公尺. 之凸出物。

    市 區 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第 16 條在讀者投書/人行環境的愛與不礙 - 奇摩新聞的討論與評價

    ... 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規定,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 ... 修正「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第16條,針對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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